生态文明的定义
——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推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是对人类长期以来主导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的反思,是对人与自然关系历史的总结和升华。
生态文明的特征
1.价值理念的转变
2.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
3.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
4.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平衡
5.制度文明的生态化设置
生态意识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支柱
它是人们正确对待生态问题的一种进步的观念形态,其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安全意识、生态审美意识、生态价值意识、生态责任意识等。
生态行为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它主要包括了生产行为和生活行为两种。在生产方式上,转变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工业化生产方式,以生态技术为基础实现社会物质生产的生态化,使生态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在消费模式上,改变传统的“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消费模式,积极提倡绿色消费和废旧产品再利用等消费模式。
建设生态环境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
它主要包括了生态体系修复,保护生态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绿色建筑的设计、绿色社区规划设计、城乡一体化的改造工程等,从公众的生活居住环境方面实现根本性的改善和提升,将保障苏州高新区成为生态宜居的和谐发展区域,最终成为苏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
生态制度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
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本源性动力在于制度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主要指制定和实施引导和规范人们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制度、法规与条例。通过建立生态战略规划制度,立足长远发展,真正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纳入到国民经济与宏观决策中来;通过制度建设与创新,鼓励更多主体的积极参与,创建更加公平的法制环境,建立更加灵活的政策保障,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