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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生态经济学校实训楼防盗网加工安装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文章来源:】 【添加人:吴晓东】 【发布时间:2023-06-13】 【点击量:

池州生态经济学校实训楼窗户防盗网加工安装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生态经济学校实训楼窗户防盗网加工安装项目采购

招标方式:询价

公告日期:2023年6月7日

开标日期:2023年6月13日10:00

成交供应商名称:石台县仁里镇春胜装潢部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曙光东路86号

成交金额:257元/平方米

成交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地址: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电话:13856630032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凯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南馨园小区物业管理用房3楼

项目负责人: 姜工         联系电话:18226960902

公告期限:2023613日至2023614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凯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南馨园小区物业管理用房3楼,联系电话:1822696090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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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安徽凯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